南寧云—南寧新聞網訊(記者 唐秋艷 通訊員 岑素嫻 劉允澤)近日,在武鳴區(qū)雙橋鎮(zhèn)某村當事人梁某的家中,武鳴區(qū)法院雙橋人民法庭的巡回法庭準時開庭了。
2024年3月,李某一紙訴狀將梁某告上法庭。原來,七年前二人因地界糾紛發(fā)生沖突,梁某手持鋤頭將李某左腳打傷致其輕傷一級,后梁某被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刑,同時需賠償李某各項損失4.7萬余元。去年,李某到醫(yī)院進行后續(xù)治療,產生各項費用共計2.8萬余元,向梁某追討時卻遭到拒絕,無奈之下將梁某訴到法院。
這并不是一起復雜的案件,但隨著開庭日期的臨近,新情況出現(xiàn)了。開庭前,案件承辦人陳法官接到了一通來自被告梁某的電話——
“我身患重病起不了身,原告就是我隔壁鄰居,法庭能不能來我們這里開庭?”
綜合考慮過后,法官決定將庭審現(xiàn)場“搬”到被告梁某的家里。4月28日上午10時許,法官、書記員及法警背著國徽,帶著法槌、筆記本電腦、臺簽等,“大包小包”地來到梁某家中。
巡回審判現(xiàn)場。
看到梁某因身患重疾滿面愁容,甚至連直身坐起都尤為困難,法官第一時間安撫了他的情緒,并準許其“躺著”出庭應訴。掛國徽、擺臺簽、安排當事人及代理人就坐……簡單布置后,巡回法庭正式開庭。
審理過程中,法官耐心聽取了雙方的訴辯意見:李某認為當前產生的后續(xù)治療費與此前被告的傷害行為有關,其應當承擔民事責任,梁某認為自己已經承擔了此前的賠償責任,時隔多年原告不應再向他索賠。
在法官多次溝通、安撫及釋法明理后,雙方情緒明顯緩和,庭審過程十分順利,盡管現(xiàn)場未能達成一致的調解意見,梁某仍然非常感謝巡回法庭為他的出庭應訴提供了便利?!罢娴姆浅8兄x你們照顧了我的特殊需求?!彼钯|樸的話語成為身為法院人砥礪前行的不懈動力。
巡回審判現(xiàn)場。
人民有所呼,司法有所應,干警們走出法庭,從“坐堂辦案”到“巡回審判”,邁出去的是腳步,帶回來的卻是民心。一直以來,雙橋人民法庭始終堅持和發(fā)揚新時代“楓橋經驗”,以“如我在訴”的為民情懷切實減輕當事人訴累,主動延伸司法服務觸角,積極融入鄉(xiāng)村治理體系,把法庭搬到田間地頭,搬到群眾身邊,努力為群眾排憂解難,讓司法服務更“接地氣”、更“暖人心”。
編輯:覃鳳妮
責任編輯:羅寧
值班編審:黃登
(作者:唐秋艷 岑素嫻 劉允澤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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