嘉賓: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庭副庭長 韋欣(右)
在我國,未成年人是指未滿18周歲的公民。我國目前針對未成年人制定的法律有未成年人保護法、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規(guī)。當孩子在學校面對欺凌,如何利用法律手段保護好自己?家長、學校、社會該怎樣聯合起來呵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?
法律對于“校園欺凌”這個概念如何界定的呢?
嘉賓韋欣:首先我們要知道的是,“校園欺凌”在法律上稱作“學生欺凌”,在新修訂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》中明確指出,“學生欺凌”是指發(fā)生在學生之間,一方蓄意或者惡意通過肢體、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壓、侮辱,造成另一方人身傷害、財產損失或者精神損害的行為。很多未成年人以為攔截小同學要錢、給同學起侮辱性外號、孤立排擠甚至散播同學謠言等行為只是開玩笑,其實并不是這樣,欺凌和欺負兩者在性質上是有區(qū)別的,前者的性質是惡劣的,對受害人心理的傷害是長遠且不可估量的。
“校園欺凌”這種情況,哪個年齡階段出現的概率比較高呢?
嘉賓韋欣:我認為在小學高年級和初中階段出現的概率比較高,因為處于青春期的孩子,不論是身高還是心智都會有一個明顯地變化。像男生為了追求酷帥而裝扮自己,在錢財方面可能會動某些心思;而女生在這時候是一個情竇初開的年紀,內心敏感脆弱,也容易出現一些極端的情況。
案例一
阿強和小文是某市鄉(xiāng)鎮(zhèn)中學的兩名初二學生,小文不小心踩到地上的塑料杯,杯子里的冰沙飛濺弄臟了阿強的褲子,阿強就起了打小文的念頭,他將這想法告訴其他同學,同時交給了一根掃把棍。阿強找準時機,帶著小文來到學校田徑場,隨即阿強等人對小文進行毆打,其中一人將掃把棍對準小文頭部猛擊,導致小文倒地不起,當場死亡。經鑒定小文是被毆打后摔倒、頭枕部著地導致蛛網膜下腔廣泛出血、腦挫傷并小腦扁桃體疝死亡。公安機關調查發(fā)現,小文之前在學校就經常被阿強等人欺凌。
法院經審理后判決:阿強雖然沒有直接用棍子擊打,但他提出犯意并組織同學毆打小文,是共同犯罪的主犯,應當對全部犯罪承擔責任,法院認定其犯故意傷害罪,判處有期徒刑9年;其余參與打人的同學同犯故意傷害罪,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4-6年。同時,法院判決打人者家長以及學校負賠償責任,向小文父母賠償損失費70多萬元。
案例二
10歲半的小馨是某鎮(zhèn)中心學校的學生。一天吃完午餐后,同學阿杰、阿玉對小馨的個人衛(wèi)生、品行和形象進行了無端的指責和惡意的傳播,這些負面言論迅速引起了其他同學的圍觀和取笑。這場爭吵很快升級為肢體沖突,阿杰首先動手,當看到小馨不敢還手時,他變本加厲地將自己的鞋子放到小馨頭上,并威脅她弄掉就會遭到更嚴重的毆打。阿杰將吃剩的骨頭殘渣吐到小馨飯碗中以此取樂。受到如此侮辱,小馨無助地趴在課桌上捂頭哭泣。此后,阿鋒等多名同學也加入了對小馨的毆打,小馨因為害怕和羞恥,不敢告訴家人也不敢去學校,直到爺爺發(fā)現她頭部受傷,在追問下得知了事情的真相。這次事件給小馨帶來了巨大的心理創(chuàng)傷,原本天真活潑的小馨變得沉默少語,經過醫(yī)院診斷,她被確診為精神分裂癥,精神殘疾二級。
案件經法院審理,阿杰、阿玉等參與欺凌的同學都被判定需賠償小馨幾千到數萬元的醫(yī)療費用。
雖然施暴者得到懲罰,但對于案件中各個家庭來說,影響都是深遠的,有孩子失去生命,也有孩子失去自由和前途。暴露在公共視野下的欺凌事件,常常只是冰山一角,絕大部分的校園欺凌仍然躲在隱秘的角落,有些即便被發(fā)現了,常常也因為缺少足夠的證據或者缺乏強有力的法律制裁,為什么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呢?
嘉賓韋欣:我認為校園欺凌之所以難以被發(fā)現,主要有這幾個方面,一是家長重視程度嚴重不夠。二是校園欺凌的隱蔽性特征致使違法行為的取證難度較大。三是校園欺凌低齡化特征愈發(fā)明顯,而行政法、刑法對此均難以規(guī)制。四是家庭教育的缺失也使得治理校園欺凌時“治標不治本”。
有些孩子對未成年人保護法有個誤區(qū),認為自己年紀小,只要沒成年就可以為所欲為,法律不會追究自己的責任,而事實真是這樣嗎?
嘉賓韋欣:雖然未成年人保護法是一部專門保護未滿18周歲公民合法權益的法律,但如果有欺凌他人的行為,不僅會被學校記過、處分,嚴重的還會被公安行政拘留、罰款,而且這些記錄都會存檔,成為污點伴隨一生。如果有犯罪記錄,那前途所受的影響更大,很多職業(yè)比如法官、檢察官、律師、教師、公證員、拍賣師等都無法從事,甚至無法出國。我們審理的案件中,不乏未成年犯因為搶劫、故意傷害被判十幾年,進去是個青蔥少年,出來時已經是三、四十歲的中年人,用自己自由和前途為年少輕狂買了單。當然法律最終的目的不是為了懲罰人,而是為了教育人,根據我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規(guī)定,未成年人實施刑法規(guī)定的行為、因不滿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不予刑事處罰的,經專門教育指導委員會評估同意,教育行政部門會同公安機關可以決定對其進行專門矯治教育。我們南寧市幾年前已經建有這樣的專門學校。
校園欺凌事件里還有一類旁觀者,他們不參與欺凌,只是冷漠旁觀,這些孩子的您怎么看?
嘉賓韋欣:有時候最令受害人心寒的不是被欺負,而是旁觀者的冷漠。我看過一則公益廣告,題目叫“勇敢為不敢出聲的人發(fā)聲”!視頻中的小男孩被同學扔掉書包、撕毀試卷、大聲辱罵,他低著頭不敢出聲。善良的小女孩看到了,在難過和憤怒后勇敢喊出“住手!”小男孩流下了感激的淚水。當我們看到別人被欺負的時候,如果做不到當面制止,幫助他報告老師,也是非常好的發(fā)聲方式。
我們知道校園欺凌重在預防,學校作為學生學習和成長的重要場所,學校方面以及老師應該做些什么呢?
嘉賓韋欣:學校應該切實做好校園欺凌的預防工作,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(guī)定第22條要求學校要采取三項規(guī)定動作,一是重點關注,重點關注身體條件、家庭背景或學習成績等處于弱勢的學生,重點關注青春期階段孩子的心理健康教育,同時也要注意重點關注衛(wèi)生間、學生宿舍和校門口等校園欺凌多發(fā)區(qū)域。二是要及時溝通。三是要及時干預。被欺凌者往往會出現心理或身體的異常反應,教師應及時察覺并與家長溝通。一旦發(fā)現學生惡意孤立他人,教師要及時干預,避免問題升級。通過預防和干預,多數問題可在初期得到解決。
如果發(fā)現欺凌現象,老師可以對欺凌的同學進行懲戒嗎?
嘉賓韋欣:當然可以,教師有職責對欺凌他人的學生實施教育懲戒。2019年中共中央、國務院印發(fā)《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》,要求“制定實施細則,明確教師教育懲戒權”。2021年3月1日,《中小學教育懲戒規(guī)則(試行)》正式實施,為中小學教師實施教育懲戒提供了法律依據。其中,第7條規(guī)定了6項可對學生實施懲戒的事由,欺凌同學是法定懲戒事由之一;第8條規(guī)定了教師可用的6項懲戒措施,包括點名批評、責令賠禮道歉、做口頭或者書面檢討等。當出現情節(jié)輕微的一般欺凌事件,教師可以對實施欺凌的學生進行一般教育懲戒。如果情節(jié)較重,教師可以提請學校進行嚴重教育懲戒或者紀律處分。
如果得知自己的孩子被欺凌,家長應該怎么做呢?
嘉賓韋欣:家長的教育對孩子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,首先,當孩子遭遇欺凌時,先靜下心來傾聽他的遭遇。不要打斷孩子、不要批評講道理,要設身處地體會孩子的感受,保持自己的情緒平穩(wěn)。千萬不要說“你干嘛要去惹他呢?”“他打你,你就打回去啊!”之類的話。二是明確責任,讓孩子明白欺凌的責任在欺凌者,而非自身。三是提供支持,告訴孩子“這件事一定讓你很難受”“請放心,爸爸/媽媽可以幫到你”四是立即將欺凌事件報告給學校,全程跟進,確保學校采取積極有效的保護措施。五是零容忍欺凌行為,鼓勵孩子面對欺凌時勇敢站出來,而不是默默忍受或逃避。六是與欺凌者家長溝通避免單獨面對未成年欺凌者及其家長,尋求學校老師的協助溝通。最重要的是一定要記住,減少孩子心理陰影、避免欺凌再次發(fā)生。
學生作為校園生活的主人公,應該怎么保護自己呢?
嘉賓韋欣:首先,要幫孩子樹立一個信念,沒有人可以隨便欺負我!我們試著做到以下幾點:1.氣場一定要強,說話大聲果斷、走路抬頭挺胸,做一個強大的人。2.結交一些朋友,有兩三個好朋友,和大多數同學保持較好關系。3.清晰表達自己的想法觀點,避免不當詞語。4.不要看起來太乖,被欺負不要忍讓,可以發(fā)脾氣、表達憤怒,讓所有人知道,你的善良也有鋒芒。5.不要亂傳別人隱私。6.不要說傷人的話。7.不要一直退縮,要適當反擊,反擊代表你的態(tài)度。8.積極鍛煉身體,運動可以讓人有爆發(fā)力,一個有爆發(fā)力的人,別人是很難欺負他的。如果被人欺負了,一定要告訴老師和家長,相信大人有能力保護你!
預防校園欺凌,還孩子們一個安全、純潔的成長環(huán)境,不僅是學校的責任,更是全社會的責任。也希望孩子們都能遵紀守法,勇于自護,拒絕校園欺凌,健康快樂成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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