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成都公安依法查處兩起網絡謠言案。
1.依法查處方某某編造“在都江堰市大融城十字路口被執(zhí)勤交警‘搭訕’‘尾隨’”網絡謠言案
圖源“成都都江堰公安”微信公眾號
近期,成都都江堰公安通過巡查發(fā)現(xiàn)網民方某某(女,21歲,都江堰市人)在網絡平臺發(fā)布短視頻、文字,稱其在都江堰市大融城十字路口過馬路時遭到該路口執(zhí)勤交警“搭訕”“尾隨”。
事件發(fā)生后,公安交警、督察部門第一時間開展調查工作。據方某某供述,其言論均系虛構、臆想,只是為了博取關注、追求熱度。
都江堰市公安局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對違法行為人方某某依法予以行政處罰。
2.依法查處王某某冒充水果店老板編造嫖娼付款聊天記錄,唐某某等人傳播“疑似邛崍市一水果店老板有網上招嫖行為”網絡謠言案
圖源“成都邛崍公安”微信公眾號
近期,成都邛崍公安在工作中發(fā)現(xiàn),一組“某水果店老板潛入某校新生群,加人家小女娃”的聊天記錄在網絡傳播,內容顯示疑似本市一水果店老板有網上招嫖行為,引發(fā)網民關注。經公安機關查證,網傳信息為謠言。
現(xiàn)查明:2024年9月7日,王某某(男,38歲)來邛崍市出差期間,在本地多個聊天群內發(fā)布“某水果店招聘兼職”的虛假信息,并通過此手段添加網友聊天。在此過程中,王某某惡意P圖,虛構嫖娼付款的聊天記錄,轉發(fā)至聊天群內。群內唐某某、何某某、楊某某等三人為吸引流量、博取關注,未經核實便在網絡中傳播上述內容,造成不良社會影響。
目前,上述人員已被邛崍警方依法予以打擊處理。
警方提示:
網絡不是法外之地。請廣大網民文明上網,切勿為了貪圖“流量”“吸粉”編造傳播不實言論。不造謠、不信謠、不傳謠,自覺維護和遵守網絡安全法律法規(guī),共同營造和諧清朗網絡環(huán)境。
(作者:成都網絡辟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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